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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組織架構
董事會
| 十二屆 | 十一屆 |
選任過程及任期
依公司章程與法令規定,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192條之1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經法定提名程序與資訊公告、及114年5月6日董事會審核通過候選人資格,並於114年6月19日股東常會選任出第十二屆董事會成員,任期自民國114年6月19日至民國117年6月18日。
董事簡歷
| 職稱 | 姓名 | 國籍/性別/年齡 | 董事會經歷及個人簡歷 |
|---|---|---|---|
| 董事長 集團策略長 |
張泰山 (定業投資代表) |
中華民國/男/51~60 |
|
| 副董事長 集團執行長 |
張鴻泰 | 中華民國/男/61~70 |
|
| 董事(辭任) (缺額待補) |
石本立 | NA | NA |
| 董事(辭任) (缺額待補) |
黃富源 | NA | NA |
| 獨立董事 | 陳俊合 | 中華民國/男/51~60 |
|
| 獨立董事 | 施聖亭 | 中華民國/男/51~60 |
|
| 獨立董事 | 何幼梅 | 中華民國/女/51~60 |
|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詳細規範於本網頁「重要公司規範或辦法」之『董事選舉辦法』,重點如下:(1)董事會多元化:本公司提倡、尊重董事會多元化政策,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相信多元化方針有助提升公司整體表現。董事會成員之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具備跨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能力,包括基本組成(如:年齡、性別、國籍等)、各自具有產業經驗(如:科技產業、經營、財務、會計及跨產業...等),以及與相關技能(如:營業判斷、經營管理、領導決策與危機處理...等)。為強化董事會職能,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載明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選任,且須具備以下條件:
A.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B.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C.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為: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D.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E.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三分之一之措施:本公司董事計七位成員,其中女性董事為一位,未達三分之一,主要係因設備業產業特性,董事成員背景以機械、電子電機、材料...等為主,該領域女性本就屬於少數,故較難以尋得適切人選。提升性別多元化為正向長期目標,本公司會朝達三分之一方向努力。
F.本公司董事所有董事平均任期年資超過10年,獨立董事平均年資為7年,多元化資訊如下表:

(2)董事會獨立性:本公司獨立董事有三席,占董事總人數七席達43%,關於獨立董事與其他董事之獨立性如下:
A.獨立董事:
三席獨立董事均符合:
a.「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所有規定。
b.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c.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d.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e.未連續擔任獨立董事超過三屆。
B.其他四席董事:
a.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有二席,其餘則無。
b.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c.董事半數非為關係人。
d.董事長與總經理非為同一人,且無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董事會運作情形
| 最新資料 | 歷年資料 |
| 年度 | 董事會時間 | 通過之重要議案 | 出席率、獨立董事/董事議決情形 |
|---|---|---|---|
| 114年董事會 | 114年12月22日 |
|
83% 所有出席董事均同意全部議案 |
| 114年12月8日 |
|
83% 所有出席董事均同意全部議案 |
|
| 114年12月3日 |
|
83% 所有出席董事均同意全部議案 |
|
| 114年11月21日 |
|
71% 所有出席董事均同意全部議案 |
|
| 114年11月4日 |
|
86% 所有出席董事均同意全部議案 |
|
| 114年8月5日 |
|
100% 所有出席董事均同意全部議案 |
|
| 114年6月24日 |
|
100% 所有出席董事均同意全部議案 |
|
| 114年5月6日 |
|
86% 所有出席董事均同意全部議案 |
|
| 114年3月4日 |
|
100% 所有出席董事均同意全部議案 |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於114年12月30日發放11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問卷」予董事會所有成員,問卷設計採董事會自評與個別董事成員自評,題型範圍涵蓋:「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六大範圍共計23題,問卷評分採最差1分~最佳5分。問卷回收率為100%,平均得分介於4.5~5分。
本公司於114年12月30日發放11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問卷」予董事會所有成員,問卷設計採董事會自評與個別董事成員自評,題型範圍涵蓋:「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六大範圍共計23題,問卷評分採最差1分~最佳5分。問卷回收率為100%,平均得分介於4.5~5分。
董事進修情形
| 最新資料 | 歷年資料 |
| 年度 | 姓名 | 進修日期 | 課程名稱/進修時數 | 課程單位 |
|---|---|---|---|---|
| 114年度 | 張泰山 | 114年7月9日 |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六小時 | 國泰金控/證交所/遠見 |
| 張鴻泰 | 114年7月9日 |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三小時 | 國泰金控/證交所/遠見 | |
| 114年11月6日 | ESG評鑑指標與實務因應策略/三小時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
| 石本立 (辭任) |
114年7月9日 |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六小時 | 國泰金控/證交所/遠見 | |
| 黃富源 (辭任) |
114年7月9日 |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六小時 | 國泰金控/證交所/遠見 | |
| 114年7月24日 | 114年度上興櫃公司內部人股權宣導說明會/三小時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
| 114年9月25日 | 川普2.0下國際經濟情勢與台灣產業動態/三小時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
| 陳俊合 | 114年5月22日 | 1.董事會對公司治理評鑑因應與應用/三小時 2.營業秘密保護與競業禁止/三小時 |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
| 施聖亭 | 114年11月7日 | 「永續資訊之管理」內控內稽重點與實務案例解析/六小時 |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
| 何幼梅 | 114年7月9日 |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六小時 | 國泰金控/證交所/遠見 |
功能性委員會
一、審計委員會
| 第二屆 | 第一屆 |
選任過程及任期
依公司章程與法令規定,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192條之1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經法定提名程序與資訊公告、及114年5月6日董事會審核通過候選人資格,並於114年6月19日股東常會選任出第十二屆董事會成員,其中三席獨立董事依法為審計委員會當然委員,委員任期同第十二屆董事會,任期自民國114年6月19日至民國117年6月18日。
委員簡歷及專業資格與經驗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之資格、職責,詳細規範於本網頁「重要公司規範或辦法」之『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本屆委員基本資料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個人簡歷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
| 召集人 | 陳俊合 |
|
1.擔任弘塑科技第11~12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第1~2屆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2.具備商務、財務、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且曾擔任大專院校會計系專任副教授(已退休)。 3.同時擔任弘塑科技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 |
| 委員 | 施聖亭 |
|
1.擔任弘塑科技第10~12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第1~2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2.具備商務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且為企業負責人,具備公司經營管理經驗。 3.同時擔任弘塑科技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 |
| 委員 | 何幼梅 |
|
1.擔任弘塑科技第10~12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第1~2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2.具備商務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並曾在知名半導體跨國企業擔任高階經理人。 3.同時擔任弘塑科技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 |
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 最新資料 | 歷年資料 |
| 年度 | 會議日期 | 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 出席率、會議結論 | 董事會決議情形 |
|---|---|---|---|---|
| 114年度 | 114年8月5日 | 1.審議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2.審議本季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案 |
100% 委員均通過全部議案 |
均同意委員會之決議 |
| 114年5月6日 | 1.審議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2.審議本季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案 |
67% 委員均通過全部議案 |
均同意委員會之決議 | |
| 114年3月4日 | 1.討論114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委任案暨評估其獨立性、專業性及適任性 2.審議113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 3.審議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4.審議本季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案 5.審議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一次、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 |
100% 委員均通過全部議案 |
均同意委員會之決議 |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定期:會計師應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審計委員會,報告會計師之年度查核。不定期: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應每年至少溝通一次,包括但不僅限於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
| 最新資料 | 歷年資料 |
| 日期/會議 | 會議參加人員 | 雙方溝通重點內容 | 溝通結論 |
|---|---|---|---|
| 114年7月29日/ 電話會議 |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獨立董事陳俊合(代表審計委員會)、資誠李典易會計師 | 1.會計師查核關鍵事項與審計風險、財務報告是否依照IFRS允當表達 2.關鍵查核事項:「收入認列」是否採穩健原則 |
獨立董事同意會計師之說明 |
| 114年3月4日/ 第一屆第12次審計委員會 |
獨立董事陳俊合、施聖亭、何幼梅;資誠李典易會計師、蔣承翰會計師 | 1.查核範圍、重大性及擬出具之查核意見書 2.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3.會計師獨立性 4.審計品質指標(AQI) |
同意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之決議議案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之溝通情形
定期:內部稽核依法應定期彙報予審計委員會之稽核報告或稽核發現、年度稽核計劃...等。不定期: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應每年至少溝通一次,包括但不僅限於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
| 最新資料 | 歷年資料 |
| 日期/會議 | 會議參加人員 | 雙方溝通重點內容 | 溝通結論 |
|---|---|---|---|
| 114年12月22日/電子郵件 | 審計委員會 | 內部稽核寄發114年下半年度稽核報告 | 無 |
| 114年8月22日/ 電子郵件 |
審計委員會 | 內部稽核寄發114年上半年度稽核報告 | 無 |
| 114年6月19日/ 114年股東常會-會後討論 |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獨立董事陳俊合(代表審計委員會)、內部稽核主管莊凱吉 | 1.提升公司治理評鑑分數具體規畫 2.確認內部稽核流程與投入資源是否允當 |
同意獨立董事之建議 |
| 114年6月30日/ 電話會議 |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獨立董事陳俊合(代表審計委員會)、內部稽核主管莊凱吉 | 1.近年公司對外投資案,是否符合法令規範與內控流程 2.董事會會議進行之流程 |
獨立董事同意公司流程 |
| 114年每季/ 電子郵件 |
審計委員會 | 內部稽核按季寄發稽核報告-例如『背書保證』稽核 | 無 |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
| 第六屆 | 第五屆 |
選任過程及任期
本公司於114年6月19日股東常會選任出第十二屆董事會成員,並於114年6月24日第十二屆第一次董事會委任第六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同第十二屆董事會任期。
本公司於114年6月19日股東常會選任出第十二屆董事會成員,並於114年6月24日第十二屆第一次董事會委任第六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同第十二屆董事會任期。
委員簡歷及專業資格與經驗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之資格、職責,詳細規範於本網頁「重要公司規範或辦法」之『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本屆委員名單與擔任本委員會期間均與擔任審計委員會之委員相同,請參閱審計委員會之委員簡歷及專業資格與經驗。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 最新資料 | 歷年資料 |
| 年度 | 會議日期 | 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 出席率、會議結論 | 董事會決議情形 |
|---|---|---|---|---|
| 114年度 | 114年12月22日 | 1.審議出售子公司添鴻化學上海65%股權案 | 67% 委員均通過全部議案 |
均同意委員會之決議 |
| 114年12月8日 | 1.審議實施第一次買回庫藏股轉讓員工案 | 67% 委員均通過全部議案 |
均同意委員會之決議 | |
| 114年12月3日 | 1.審議買進土地以供未來作為新廠房之用案 | 67% 委員均通過全部議案 |
均同意委員會之決議 | |
| 114年11月4日 | 1.審議114年第三季財務報告 2.審議115年度稽核計畫 3.審議本季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案 |
100% 委員均通過全部議案 |
均同意委員會之決議 | |
| 114年6月24日 | 1.審議113年度員工酬勞發放案 2.審議113年度董事酬勞發放案 |
100% 委員均通過全部議案 |
公司均同意委員會之決議 | |
| 114年3月4日 | 1.審議公司章程修訂關於員工酬勞提撥基層員工比例 2.審議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案 3.審議113年度經理人酬勞案 |
100% 委員均通過全部議案 |
董事會均同意委員會之決議 |
三、風險管理委員會
| 第一屆 |
選任過程及任期
1.本公司於114年8月5日第十二屆第二次董事會決議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與通過『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組織架構同審計委員會,推選三位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風險管理委員會之委員,任期同第十二屆董事會任期。2.本次董事會並通過114年度各部門提交之風險管理計畫與『風險與機會管理程序』,董事會同意風險管理計畫併入年度ISO 9001之內部稽核與外部驗證內。
委員簡歷及專業資格與經驗
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之委員之資格、職責,詳細規範於本網頁「重要公司規範或辦法」之『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本屆委員名單與擔任本委員會期間均與擔任審計委員會之委員相同,請參閱審計委員會之委員簡歷及專業資格與經驗。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本公司依經營現況考量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與本公司經營的目的、策略方向有關、影響品質管理系統達成預期結果的能力與客戶要求運用權責分析、管理系統處境分析、利害相關者需求及期望鑑別分析,由各單位主管決定應處理風險與機會一覽表進行計畫展開公司各階層品質目標、計畫執行、穩定產品符合利害相關者並滿足客戶與法規要求,以達到年度經營績效。『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風險與機會管理程序』請參閱本網頁「重要公司規範或辦法」。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 最新資料 | 歷年資料 |
| 年度 | 會議日期 | 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
|---|---|---|
| 114年度 | 114年8月21日 | ISO 9001外部稽核驗證:由SGS(台灣檢驗科技)進行外部稽核驗證,稽核結論為合格(保持證書有效)。 |
| 114年8月5日 | 1.通過114年度各部門提交之風險管理計畫與『風險與機會管理程序』。 2.同意114年度風險管理計畫併入年度ISO 9001之內部稽核與外部驗證。 3.確認董事會通過之『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4.向董事會報告日:因8/5為委員會成立日期,亦為董事會開會日期,114年度之風險管理計畫等相關內容,由內部稽核主管/ISO管理代表,於114年7月1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先向董事會報告。下次報告日:暫訂為115年第三季董事會。 5.每年應至少向董事會報告一次。 本次會議出席率、會議結論:100%、委員均通過全部議案。 |
|
| 114年7月17日 | ISO 9001內部稽核:進行相關權責部門之風險管理稽核,稽核結果未有缺失。 | |
| 114年上半年度 | 稽核單位推動各單位撰寫114年度計劃之「權責分析表」、「管理系統處境分析表」、「利害相關者需求及期望鑑別分析」、「應處理風險與機會一覽表」,於上半年度完成彙整並呈報管理代表。上述內容重點如:營運策略分析資訊、年度目標、訓練績效、稽核紀錄、管理審查資料與紀錄、不符合和矯正措施資料與紀錄...等。 |
四、功能性委員會年度績效評估
本公司於114年12月30日發放114年度「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問卷」予三位獨立董事,問卷設計採委員會自評與個別委員自評,題型範圍涵蓋:「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五大範圍共計26題,問卷評分採最差1分~最佳5分。問卷回收率為100%,平均得分介於4.5~5分。
本公司於114年12月30日發放114年度「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問卷」予三位獨立董事,問卷設計採委員會自評與個別委員自評,題型範圍涵蓋:「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五大範圍共計26題,問卷評分採最差1分~最佳5分。問卷回收率為100%,平均得分介於4.5~5分。
公司治理推動情形
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 最新資料 | 歷年資料 |
| 年度 | 日期/會議 | 評估內容 |
|---|---|---|
| 114年度 | 114年3月4日 第一屆第12次審計委員會 第十一屆第12次董事會 |
依據「上市上櫃治理實務守則」第29條,上市櫃公司應選擇專業、負責且具獨立性之簽證會計師,並應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經評估,李典易會計師及蔣承翰會計師皆符合獨立性,並適任本公司簽證會計師,評估表請詳下表:![]() |
與關係人相互間之財務業務相關作業
| 最新資料 | 歷年資料 |
防範內線交易具體措施
| 最新資料 | 歷年資料 |
| 年度 | 日期/會議 | 相關作業內容/實際作業情形 |
|---|---|---|
| 114年度 | 114年10月19日~11月4日 | 1.114年第三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無內部人交易股票情形發生。 2.本季財報公告日之15日前,再以E-mail提醒內部人相關規定。 |
| 114年第四季 | 人資單位辦理114年度全體員工宣導-「內線交易」,課程計三小時,係以電子郵件通知全體員工,至公司內部系統觀看證交所宣導影片、櫃買中心宣導影片、「內線交易之相關法令及案例分析(114年)」(櫃買中心)簡報投影片進行課程。參加人員包括全體員工(董事及經理人除外,已參加8/5內部教育訓練),董事及經理人受訓人次9,占比100%;員工受訓占比約40%,列為115年度加強事項。 | |
| 114年8月5日 第十二屆第2次董事會 |
為強化公司治理,於第十二屆第2次董事會通過修訂『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部份條文,主要增訂內容:為落實公司治理及防範內線交易,本公司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規範包括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 |
| 114年8月5日 董事會及高階經理人教育訓練 |
為強化公司治理,辦理114年度內部人宣導-「內線交易」、「短線交易歸入權」,課程計三小時,係以觀看證交所宣導影片、櫃買中心宣導影片、「內線交易之相關法令及案例分析(114年)」(櫃買中心)簡報投影片進行課程。參加人員包括所有董事會成員、副總經理、公司治理主管(兼會計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 |
| 114年7月20日~8月5日 | 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無內部人交易股票情形發生。 | |
| 114年4月20日~5月6日 | 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無內部人交易股票情形發生。 |
內部稽核與內部控制
本公司為加強財務管理、確保財產之安全、稽查經營績效與公司政策執行情形,成立內部稽核單位,進行內部稽核工作。
內部稽核之目的在調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並協助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
內部稽核的工作特質是管理的補助,使各項作業記錄及處理程序健全而無誤失,以提供決策或計畫之參考。在組織中則以獨立立場
對企業各部門業務活動依既定的標準或規定作有效的分析考核,以協助各管理階層達成其使命。
各項作業流程,內部稽核原則上係採抽查方式進行,所以各管理階層仍應確實履行其控管責任。
本公司內部控制之目的在於促進公司之健全經營,並合理確保下列目標之達成:
為因應公司內、外在環境之變遷,確保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協助公司董事會及管理階層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以確保公司營運目標之達成、資產之安全、財務報導之可靠及相關法令之遵循,本公司每年定期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
自行評估係有效之 企業自我診斷機制,其目的在落實公司自我監督的機制、 及時因應環境的改變,以調整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並提昇內部稽核部門的評估品質及效率。
內部稽核之目的在調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並協助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
內部稽核的工作特質是管理的補助,使各項作業記錄及處理程序健全而無誤失,以提供決策或計畫之參考。在組織中則以獨立立場
對企業各部門業務活動依既定的標準或規定作有效的分析考核,以協助各管理階層達成其使命。
各項作業流程,內部稽核原則上係採抽查方式進行,所以各管理階層仍應確實履行其控管責任。
本公司內部控制之目的在於促進公司之健全經營,並合理確保下列目標之達成:
- 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包括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目標。
- 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
- 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
為因應公司內、外在環境之變遷,確保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協助公司董事會及管理階層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以確保公司營運目標之達成、資產之安全、財務報導之可靠及相關法令之遵循,本公司每年定期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
自行評估係有效之 企業自我診斷機制,其目的在落實公司自我監督的機制、 及時因應環境的改變,以調整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並提昇內部稽核部門的評估品質及效率。
資訊安全防護
資安防護
弘塑科技為確保業務順利運行,防止資訊與資通系統遭未授權存取、洩漏、破壞或竄改,並保障機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及可用性(Availability),制定完善的資安政策與風險管理架構。
資訊安全政策
不要存取不明網站、不要讀取不明郵件、不要下載或執行不明檔案資訊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公司設有專責資訊部門,隸屬總經理,並配置專責資安主管及兩位資安人員,符合行業特性及規模需求。此外,弘塑科技亦成立資通安全委員會,共有9名成員,包含總經理、副總經理、處級主管與資安專責人員,負責公司整體資安管理與策略規劃,確保公司在面對各種資訊安全風險時,能夠有效防範、監控和應對,每季舉行一次會議討論資安議題。資訊安全委員會組織圖

資通安全委員會成員與權責分工表委員會責任
| 委員會責任 | 職稱 | 職能別說明 |
|---|---|---|
| 主席 | 總經理 | 決策 |
| 召集人/資安專責主管 | 資訊處處長 | 公告/發佈 |
| 資通安全稽核單位 | 稽核室經理 | 查核 |
| 資通安全管理單位 | 資訊處處長 | 執行/宣導 |
| 資通文件管制單位 | 文管負責人員 | 文件管理 |
| 資通推動單位 | 全處室 | 宣導 |
資通安全政策與管理措施
弘塑科技訂有多項資訊安全管理辦法,如《系統災難復原辦法》、《網路使用規則》、《資訊安全管理規則》、《資訊系統權限管理辦法》、《電腦軟硬體使用及公司網站管理辦法》、《伺服器檔案使用規則》等,並依《獎懲規定》處理違反資安行為。所有員工須參與資安教育訓練,提高風險意識,保護企業機敏資訊及資通糸統之機密性與完整性,避免未經授權的存取與竄改。此外,透過資安防護對應項目,在資安事件的前、中、後層層把關,確保災害復原機制的有效性,並透過內部稽核機制確保政策落實,定期進行第三方資安評估,確保資訊環境的合規性與穩定性。資安投入與管理方案
一、 本公司每年均經會計師事務所查核資訊環境、帳號控管、軟硬體配置、防毒軟體、防火牆、ERP系統...等,評核結果為適切。二、 本公司內稽人員每年定期內部稽核,資訊環境尚無內控重大缺失。
三、 本公司資訊人員得依工作需求參加外部資安訓練課程,其費用則由公司全額負擔。
四、 本公司每年固定與專責資安廠商簽訂相關軟硬體合約,例如:電腦系統軟硬體維護合約、主機維護合約、防毒軟體合約...等,本年度投入金額約新台幣50~100萬。
五、 本公司本年度更新伺服器、主機、電腦機房...等相關硬體設備,例如:異地備援專案、超融合系統建置,112~114年度投入金額為新台幣600~800萬。
六、 本公司資訊人員定期向所有同仁宣導資安重要性,例如:勿使用或安裝非法軟體、注意網路(上網)使用的安全、勿下載不明軟體或程式...等。
資安經費

資安目標
短期內,全員完成至少1小時資安訓練;中、長期確保資安事件可迅速通報、應變與復原,並將年度重大資安事件控制在1次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