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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今周刊」第1394期第75頁報導
提及弘塑科技前總經理詹印豐先生之相關內容有所誤謬,特說明如下:
(1)所云時間點1994年有誤,應為2005年,且該人事安排屬於集團內職務調動,經董事會與當事人同意,並非自外徵才。
(2)公司內組織變動、制度調整,均為因應內在環境與外在變遷,適時、適度進行異動,均為了公司營運發展所需,非為了特定個人量身訂作。
(3)弘塑科技、弘塑集團,能有目前之發展與產業地位,為集團全體同仁競競業業持續努力而來,屬全體同仁之功勞,並非也不可能是單一個人所能成就之事業。